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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一男子因帮助轻生妻子“自杀”获刑五年
2012-12-27 11:50:25   来源:网易   评论:0 点击:

  身患重病的妻子不堪忍受病痛折磨和拖累家人,产生轻生念头,丈夫为帮助妻子实现自杀愿望,将妻子从黄河河堤推下致其死亡。近日,实施这一荒唐行为的甘肃男子贾正武因故意杀人罪被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今年38岁的贾正武是甘肃静宁人,妻子张某六七年前患上强直性脊椎炎和风湿性关节炎,下半身瘫痪,久治不愈。2011年初,贾正武带着借来的3万元陪张某到兰州看病。出院后,夫妻二人在兰州租房住下,此时钱已快花完,张某病情仍不见好转。由于不堪忍受病痛折磨和拖累家人,张某多次产生轻生念头。2011年4月21日,在逛街过程中,张某不断给贾正武“做工作”,让贾正武把她推下黄河。经过激烈思想斗争,贾正武在一处黄河河堤上把张某连同轮椅推下,张某重重落在河堤底部石头上。贾正武搬来几块石头盖在张某身上,随后返回出租屋。经法医鉴定,张某系因重度闭合性颅脑损伤死亡。
  
  
  庭审中,辩护人提出,贾正武不具有杀害张某的主观追求与犯罪动机,实施的是安乐死,这种行为虽然不为现行刑法所容,但实质上维护了公民的死亡尊严和对人死亡的尊重,解除了被害人的病痛折磨和精神痛苦,因此请求法庭对贾正武宽大处理并适用缓刑。
  
  法院审理认为,贾正武在张某长期患病难愈、不堪忍受病痛及拖累家庭,曾有轻生意图的情况下,将其推下黄河河堤,帮助张某结束生命,最终导致张某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鉴于以上情况,以及贾正武对张某生前能够尽到扶养义务,一贯表现良好,可酌情对被告人从轻处罚,但对被告人不宜适用缓刑。
  
  最后,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贾正武犯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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