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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清市诚信促进会第二次会员大会召开
2013-12-16 18:12:14   来源: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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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部《法律与生活》记者 罗日丁 陈隆焕 发自福州

    《法律与生活》福建www.zdcbw.cn讯  近日,福建省福清市诚信促进会第二次会员大会召开。福清市领导陈春光、林贤、王德玉、王建生出席会议,福州市政协原副主席、福州市诚信促进会会长陈书碧,福州市政协原副主席、福州市诚信促进会高级顾问王讚猷到会指导。

  会议审议通过了福清市诚信促进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报告、修改后的《福清市诚信促进会章程》;选举产生了市诚信促进会第二届理事会,戴宗椹当选会长,李基泉、刘明龙等23人当选副会长;聘请市四套班子领导陈春光、林贤、王德玉、游美兴为名誉会长;向社会发出了共建“诚信福清”的倡议书。

  福清市委书记陈春光代表市四套班子向大会召开表示祝贺,并对市诚信促进会成立五年来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陈春光指出,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衡量一个地方社会文明程度、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尺。市诚信促进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发展中心,发挥自身优势,致力打造“诚信福清”。

  陈春光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为市诚信促进会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不断增强其凝聚力和影响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强化诚信自律意识.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做到言必行、行必果,努力以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带出文明礼信的社会风气。全市上下要积极行动起来,共建“诚信福清”,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全力推动福清科学发展、提升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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