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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盂县非煤矿产资源整合谜局
2014-06-12 11:36:04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11年,山西省政府发布《关于开展非煤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非煤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的系统工程……”

    尽管工作难度大是早有预料的,但对于其中一起整合案中当事双方盂县政府和阳煤集团来说,难度之大更是超出了预期,三年时间过去,整合工作仍然处于一片困局之中。

    一场械斗,公安机关为何不查处

    3月18日,发生在盂县牛村镇小岩沟村和千峰岭村交界处的一场械斗,被当地人看作是整合过程中矛盾的升级。

当天晚上6点左右,山西鑫宝源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宝源公司)的施工队正在此交界处施工,突然有另一个施工队的十几个工人过来,称“此区域是我们的施工范围,你们越界施工。”

    鑫宝源公司的一位工人对记者说:“当时对方来势汹汹,已经形成了僵持状态,我们施工队负责人提出,先报警,等第二天再确定施工区域。”

    鑫宝源公司的工人报警之后,陆续离开现场,仅留下十来个人收拾设备。就在这时,突然从旁边山坡上冲下来十几个人,手拿镐把,殴打了在场的鑫宝源公司的工人。

    鑫宝源公司小岩沟项目部经理许润才对记者说:“当时我在现场,对方一边砸我们的工程车,一边殴打我们的工人,整个殴打过程持续近十分钟,打完了对方就跑了,打人的刚跑,警察就来了,而此时,距离我们报警时间,已经过去了将近40分钟。”

    据了解,事发地点距出警的牛村镇派出所,只有3公里的路程。

    许润才介绍说:“我们公司有5个工人被打伤,其中两个伤势比较重,至今还在住院治疗。现在被打伤工人的家属到公司来要求赔偿,但是事件发生后当地公安部门的一系列做法,让我们也不可奈何。”

    当晚事件发生后,牛村镇派出所民警来到现场,进行了简单的询问。第二天,民警将当时的报案人叫到派出所,又进行询问。此后,再没有任何消息。直到半个月后,牛村镇派出所召集了施工冲突的双方负责人以及“工程发包人”姚文帅到派出所进行协商,但此次协商的内容主要是对施工地界的划分进行了解,关于打架伤人的事件并未给出任何说法。

    许润才说:“地界坐标的确认本应该是国土部门的职能,公安机关不仅不对伤人案件进行侦查,而是去找我们协商地界划分,这很令人不解。”

    随后,许润才找到盂县公安局,了解案件进展情况。该局巡警一队大队长给出的答复是:“我们目前只接到了对车辆损坏情况作调查的命令,至于打伤人的问题,领导没有安排我们侦查。”

    无论怎样,事件发生至今已经过去近三个月,鑫宝源公司依然没有得到公安机关的任何解释和答复。

    鑫宝源公司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我们的工人被打伤了,这是已经发生的事实,本是一起简单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为什么不查处?而这件事件的起因,都是源于盂县的非煤资源整合。”

    挂牌督办为何举步维艰

    根据2009年国土资源部等十二部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的精神,2011年山西省政府成立了非煤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领导组,并发布《关于开展非煤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此举意味着山西省开始全面部署非煤资源整合工作。

    山西作为资源大省,全省铝土矿保有资源量近10亿吨,占全国的40%以上。因此,铝土矿整合是此次山西非煤资源整合的重中之重。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发布的〔2009〕217号文件中关于全省铝土矿资源配置方案提出:对中铝、鲁能、阳煤兆丰等大型铝加工企业氧化铝项目,要进一步加快资源配置步伐,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这对中铝、鲁能(现中电投山西铝业)、阳煤兆丰几家铝土资源需求量极大的企业来说无疑是利好消息。

    山西兆丰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兆丰公司)是山西阳煤集团为实现转型发展,在铝电产业链的发展要求下成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兆丰公司副总经理石晓亮对记者说:“兆丰公司80万吨氧化铝项目是山西省重点调产项目,项目已经国家发改委核准,2008年就已经达到设计能力。但是项目自投产以来,由于企业一直没有配套的铝土矿矿山,原料一直靠社会采购供给,严重制约了项目的发展。”

    也正是上述217号文建议:山西省国土厅以协议方式将盂县白土坡、小岩沟矿区总计48平方公里铝土矿探矿权出让给阳煤集团。

    2010年12月,阳煤集团通过招标,分别以8692万元和8268万元取得了盂县两个矿区的探矿权,并于2012年1月18日领取了探矿证。

    兆丰公司取得了盂县48平方公里的探矿权,意味着完成探矿工作之后,下一步就能依程序取得采矿权,这对缓解兆丰公司矿石原材料的供应能起到根本保障。

    整合工作一开始进行的有条不紊。

    2011年11月,山西省政府发布关于《阳泉市非煤矿产资源进一步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的核准意见。阳泉市在整合后,单独保留矿山14座,参与整合矿山22座,关闭淘汰矿山46座。

    划分给兆丰公司的盂县白土坡、小岩沟这两个矿区的整合,也被山西省政府列为挂牌督办的重点整合矿区。

    然而就是这个被挂牌督办的整合项目,在兆丰公司进驻盂县之后,却有了变数。

    盂县有13家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开采矿种为生产耐火材料所用的粘土矿,分布也并非全在兆丰公司整合的48平方公里内。兆丰公司进驻盂县之后,盂县县政府提出一个新的方案,要兆丰公司打包整合这13家企业,作为回报,盂县县政府再另外再给兆丰公司32平方公里的矿山资源。

    “我们当初低估了整合这13家企业的难度,并且32平方公里的矿山资源对我们确实具有吸引力,如果整合成功,这样我们在盂县就拥有了80平方公里的矿区资源,所以阳煤集团经过研究,同意了盂县政府提出的方案。”石晓亮说。

    经过层层上报,山西省政府也同意了盂县提出的整合方案。

    2012年3月,盂县县政府发布《整合实施意见》,《意见》指出,由兆丰公司分别整合白土坡矿区和小岩沟矿区内的矿山企业,对参与整合关闭淘汰的其他矿山企业以兼并、参股、收购等方式进行整合,整合后,组建新的股份合作企业。兆丰公司为控股方,其股比不得低于51%,其他采矿权人股比不得高于49%。

    《意见》要求,对不参与股份合作的矿山企业于2012年3月15日前聘请资质部门对其进行评估,评估后可由主体企业对其实施买断,也可转让给其他参与整合的采矿权人。逾期未完成评估和未签订转让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整合,按关闭标准进行关闭。

    “整合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但现在已经过去两年多,整合工作依然困难重重、举步维艰。目前最大的困难是小股东利益难以满足,当然,我们也存在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兆丰公司董事长于治国对记者说。

    矿证为何得以延期

    “由于没有自己的采矿区,兆丰公司生产氧化铝的原材料铝矾土一直靠市场采购。五套具备完全生产能力的氧化铝设备因此只能运转两套。”石晓亮指着厂区内一堆仅够十多天生产之用的矿石对记者说。

    记者在一份证号为1403000830064的采矿许可证上看到,矿山名称为:盂县牛村镇小岩沟村李怀俊粘土矿。采矿权人:李怀俊。经记者调查,此矿的实际持有人为盂县人姚文帅。

    2009年,兆丰公司与盂县的姚文帅签订合作协议,组建盂县兆丰小岩沟铝矾土有限公司,由兆丰公司控股。同时,姚文帅将持有的采矿证等所有手续无偿转让给公司。开采出的铝矿石按市场价优先售予兆丰公司。

    “这是在整合前兆丰公司与姚文帅的合作。虽然由于种种原因,合作之后,矿石并没有开采多少,并且完全没有销售出来,但这个阶段,姚文帅确实给兆丰公司进入盂县提供了一些帮助。”石晓亮说。

    “但整合工作目前也正是卡在了姚文帅这里。他认为自己是原始股东,所获得的利益应该比其他被整合企业要多,因此不同意现在的整合方案。”石晓亮说。

    事实上,进入整合程序后,姚文帅控制的李怀俊小岩沟粘土矿属于整合方案中要求关闭淘汰的46座矿山之一,按文件精神,应该吊销其相关证照。但令人奇怪的是,小岩沟粘土矿不仅没有被吊销,反而在2012年12月,被阳泉市国土资源局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延长了1年。

    这也是被其他矿主所诟病的地方。一位矿主对记者说:“我们的采矿证都是该注销的注销,该整合的整合,到期未完成整合就要按规定关闭,然而唯有姚文帅的采矿证被莫名其妙的延长了。矿证的发放虽然是市国土局,但是矿证的上报与审核等具体工作都是由盂县国土局完成的。盂县政府的整合部署明确规定了截止时间,而在截止时间过后仍然给延期了矿证,这让人生疑。”

    2013年,随着整合工作推进,兆丰公司会议决定注销清算与姚文帅合作的小岩沟铝矾土有限公司。同年7月26日,兆丰公司和姚文帅又签订了一份《托管协议》,协议约定,将小岩沟村全村范围内的253.8亩开采区交由姚文帅托管开采,开采出的矿石按低于市场价5元一吨的价格销售给兆丰公司。但是,按该协议注明的条件来看,姚文帅要获得开采权的前提是缴纳570余万元托管费用,并且在签订 协议之后10日内,缴纳安全保证金和土地复垦金,且清算小岩沟铝矾土公司,支付完成后协议才生效。

    就是这一份《托管协议》,衍伸出之后的问题。

    兆丰矿业公司的管理层在采访中称:“由于姚文帅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解决公司注销后一系列的清算、补偿等善后问题,既然没履行义务也就不能得到相应的权利,这份所谓的托管协议也就不能正式生效。正因为这样,兆丰公司才在协议签订2个月后又公开进行了整合矿区探矿工程的施工招标,姚文帅也来投了我们其中一个标,并且中标。所以从我们的理解和事实上来看,这份协议因为没有履约而最终没有生效.”

    2013年8月1日,也就是在协议签订五天后,姚文帅持着这份《托管协议》,与鑫宝源公司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将小岩沟矿界内的小岩沟村采区、杏村采区交由鑫宝源开采。鑫宝源公司支付姚文帅托管费等总计1.5亿元。

    8月9日,姚文帅又与福建人戴福美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将牛村镇千峰岭村新农村建设整体搬迁及铝矾土开采经营权交由戴福美,戴福美支付合作款5100万元。

    对于这两个协议,姚文帅在采访中并不承认是买卖行为,“只是工程合作”。而对于合作的依据,姚文帅告诉记者:“盂县这个地方各种势力都有,有些事情不想多解释。引起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当初办理探转采的时候,政府给阳煤集团搞了个二次资源整合,导致局面变得复杂。”

    然而正是这两起“工程合作”,引发了前文所述的械斗事件。姚文帅与鑫宝源签订的《协议书》上标明的矿区坐标有一部分属于千峰岭村地界,因此千峰岭一方的施工队,认为鑫宝源跨界施工。

    鑫宝源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说:“姚文帅自知签署的《协议》有问题。并且他利用这份有问题的《协议》,骗取了我们两家将近2.1亿元合同款。”

    据记者了解,目前,戴福美一方与鑫宝源公司均以涉嫌经济诈骗罪将姚文帅告到阳泉市公安局,公安机关已经受理此案。

    对此,姚文帅对记者说:“我知道自己被告了,但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诈骗,我不想多说,看公安机关调查吧。”

    鑫宝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已经支付给姚文帅几千万元的款项,在迁村补偿等方面更是过亿的资金投入,时至今日他都无法提供出合法有效的开采手续,现在无论从矿产资源法的法律规定,还是兆丰公司的公开招标,这份《协议》都是不被认可的,也无法继续生效实施,我们觉得被骗了。”

    治理私挖滥采的报告政府为何拒收

    5月21日,兆丰公司董事长于治国对记者说:“盂县的探矿工作早就结束了,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获得采矿证,以解决原材料供应的难题。但现在的整合工作停滞不前,我们不得不另寻它法。”

    现在,兆丰公司采取了两个方案。一是希望省政府能将盂县整合方案改回到最初的方案。也就是兆丰公司争取优先获批最初的48平方公里的采矿证。同时可以一边采,一边解决13家企业的整合难题。

    就在当天,兆丰公司派一个经理去省国土资源厅协商,该经理对记者说:“情况并不乐观,整合小矿是省里的初衷,还是希望我们能把整个难题先解决,而且改变采矿权方案,所涉及的一系列审批程序都要改,第一步就要盂县政府重新上报意见,这样一来太复杂,时间成本太高了。”

    另一个方案,是盂县政府提出来的。盂县政府下属的晋盂煤业集团于2014年成立了晋盂矿业公司。也就在5月21日,晋盂矿业公司代表县政府与多方协商,提出由晋盂矿业公司来整合当地13家矿山,并获得32平方公里的采矿权,然后与兆丰公司合作,名义上还是由兆丰公司控股经营,而且无需改变省里已经审批的整合方案。

    兆丰公司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事实上,无论哪个方案,都存在困难。首先是13家矿主利益分配的问题,尽管多数已经同意,但目前姚文帅这里很难谈下去,一些条件对于国企来说是无法接受的。并且两个方案,都需要盂县县政府的支持,仅靠我们企业,是很难在地方开展工作的。”

    盂县县政府对此的态度怎样?从兆丰公司的两份报告可见一斑。

    按照整合要求,整合期间所有矿企一律停产。但盂县的整合矿区内依然存在私挖滥采的现象。为了保护资源,兆丰公司在2014年先后两次给盂县县政府发出报告,希望采取有力措施禁止私挖滥采、保护资源。

    但据知情人告诉记者:“兆丰公司第一次发给盂县县政府的报告,没有得到回复。而第二次报告,干脆就被县政府拒绝接收了。送去的报告,县政府办说不收。”

    记者在盂县,先后来到县委宣传部和县政府办公室,提出采访要求后,至今均未给记者答复。

    在记者离开盂县的时候,县政府门口的主干道被因私挖滥采农田毁坏而上访的村民拥堵,导致多条道路交通瘫痪。看来,盂县执政者要疏通政路,还有一段路要走。

    来源:中国网

http://house.china.com.cn/zaozhuang/view/7324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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