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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事件为何屡禁不止?
2015-10-10 14:11:46   来源:第一新闻网   评论:0 点击:

  国庆黄金周,一个网友爆料在青岛点了一份38元的大虾,最后结账时成了“每只38元”,一盘虾要价1500余元;而在选择报警和投诉时,又遭遇了推诿、太极,最后只有给钱脱身。
  
  纵观黄金周,宰客闹剧似乎总不缺席,“天价虾”、“天价蟹”、“天价中药”等各种“天价”事件俨然已成了最热的新闻,虽然事后,青岛市下达了对该店责令停业整顿并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告知,并对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对该区物价、旅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受害者权益得到了维护,但是不禁会让人反思,“天价”事件屡禁不止?
  
  “天价”事件不仅仅反映的是店家的不诚信经营,更是对监管部门管理缺失的当头棒喝。“天价”事件屡禁不止,其一是日常管理不到位。每次旅游事件发生后,总能听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可最终结果表明,媒体报道了,成为公开事件了,于是“轰动一起处理一起”。市场监管应该防患于未然,大力加强日常执法,而不是充当“马后炮”,若平日的监管若能做到实处,这样的宰客事件或许就能避免。其二是维权体系不健全。“天价虾事件”的受害者曾先后向物价部门和政务热线投诉,但答复是正在放假,没人办公,让其报警。而警察又称“价格纠纷”不属其管,最后游客只得买单了事,不禁给人一种“有苦难说”、“欲哭无泪”的感觉。这也反映了维权体系的不健全,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其三是监管部门的不作为。当消费出现纠纷后,物价部门维护市场秩序是基本责任。物价人员称放假了不好处理,存在不作为,然而在大假期间,正是价格投诉纠纷最集中的时期,相关部门应该比平常执法力度更大。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天价虾”等事件只是旅游市场乱象的一个缩影。“天价虾”事件必须严惩,绝不能罚款、停职了事,只有坚决对宰客行为实行“零容忍”,才能还旅游市场一个“青山绿水”。(网友 努力奋斗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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