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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您的“不理解”阻碍了“实名制”的美好愿望!
2016-06-29 15:21:10   来源:第一新闻网   评论:0 点击:

  (文/张悦)
  
  成都大学生小胡因火车票丢失在出站时被告知需要补票一事,被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实名制购买火车票丢失后的补救措施瞬间成了话题焦点。铁路部门如此回应:在乘车前和乘车中丢失车票,可依据相应补救办法进行核实确认,但若下车后发现火车票丢失暂无解决办法,只可补票出站。(6月22日新华网)
  
  自2012年1月1日起,火车票实名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售出的每一张火车票都与乘客的身份证相对应。购买成功后,乘客对已购买的火车票享有所有权。乘客进站有一系列核验程序,上车后还要经历一次次查票。目前,部分铁路局已允许使用刷身份证进出站,再有,强大的网络购票系统,如12306、微信等网络售票系统都可查询真实的购票记录。
  
  以上措施都可有效证明乘客的购票真实性。然而 目前,铁路方面仍在执行1997年12月1日起施行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其中第四十三条有关“丢失车票的处理”:“旅客丢失车票应另行购买。在列车上应自丢失站起(不能判明时从列车始发站起)补收票价,核收手续费。旅客补票后又找到原票时,列车长应编制客运纪录交旅客,作为在到站出站前向到站要求退还后补票价的依据。退票核收退票费。”
  
  实名制火车票的诞生,首先最大的受益者就是旅客本身。因为实名制火车票不仅仅保障了列车行驶安全,同时也保障了广大旅客在列车行驶过程中人身财产安全。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它加强了对列车上各种治安隐患和违法犯罪活动的监控。
  
  随着经济大发展、社会大转型、人口大流动,诱发社会治安问题的各种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在不断增多,发生在铁路上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也日趋突出。站在防患于未然的角度,由于长期没有实名制,我们很难监控每一个旅客的身份信息,防范工作容易产生滞后问题。推行实名制,将便于公安机关及时排查混藏在旅客之中的违法犯罪分子。从这个意义上看,推行火车票实名制,无疑是增强社会尤其是铁路治安管理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
  
  当然实名制购票也是存在一定的弊端。比如说购票过程稍显繁琐、领取电话购票有时限等等问题外,再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大二学生小胡遇到的问题,出站时发现火车票丢失,只能补票出站。网上大多数的声音都在声讨铁路部门此举如何如何不合理,票上有个人身份信息,有二维码,为什么不能查找购票记录来证明我已经买票了?
  
  一位长期在补票窗口工作的铁路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以现在铁路部门的技术手段和核验方式,旅客下车后铁路部门无法确认其是否真的丢失了车票,给逃票留下空间。例如,小王购买了北京去往长春的车票,他的伙伴小李也要乘这趟车,但他只买了同一趟车北京到唐山北的车票。到达长春后,小王把车票给了小李,让他先出站,因为出站不查身份证,小李顺利拿着小王的车票出去了。小王下车后可以称车票丢失,这时实名购票记录也确实能够查到小王的购票记录,铁路部门无法判断其是否真的丢了车票,所以小王需要补票出站。所以,按照《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的规定,在当前的实名制购票规则下,铁路部门的做法并无错处。
  
  其实笔者想说,固然铁路的实名制购票系统还不够完善,但是针对此次事件,我们为什么不究其根本原因!旅途过程中,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火车票是多么的重要!理解是相互的!更何况,每一个新兴产物产生之前都需要经历一个正向演变过程。实名制购票的初衷是为了保护广旅客的合法权益和旅途安全,我们应当明白凡事都不是一蹴而就的。我们的理解多一分,铁路实名制购票机制的正向演变速度就会快十分!莫让您的“不理解”阻碍了“实名制”的美好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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