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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3家"新一佳"买5瓶茅台被厂方鉴定假酒
2012-10-31 08:59:53   来源:第一新闻网   评论:0 点击:

  本报讯(记者朱滨)消费者在新一佳超市里购买的茅台酒竟然是“水货”?昨天,消费者孙先生向本报投诉。

  消费者孙海波说,今年9月14日,他在洪山区卓刀泉南路的新一佳超市里,购买了4瓶53度、500ml飞天茅台酒,每瓶单价1988元。记者从他提供的四瓶酒的发票上看到,总金额一共7952元(含税),销售单位是湖北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

  孙海波说,4瓶酒分别送给两位朋友之后,有朋友打电话说他送的酒是假酒。孙海波认为不太可能,毕竟是在大超市里买的,为弄清原委取回了酒。与此同时,他还分别到新一佳超市的汉口青年路店和武昌杨园店各买了一瓶,价格分别是1980元、1988元。

  随后,孙海波向洪山区酒类专卖管理处进行了投诉。

  洪山区酒类专卖管理处介入调查后,将孙海波提供的5瓶茅台酒(孙海波自留了一瓶),委托茅台酒厂打假办进行了鉴定。记者在一份今年10月15日出具的鉴定证明表上看到,鉴定结论为“不是我公司生产出品酒”,落款盖章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记者对比查看新一佳超市三家店三张“发票”上茅台酒的编码,和“鉴定证明表”上的5瓶茅台酒的编码,均一致。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这份鉴定结论的鉴定人魏念洪。

  魏念洪说,他是茅台酒厂打假办驻武汉办事处的工作人员,经查看5瓶酒实物并经技术鉴定确为假酒。每瓶茅台酒都有唯一的身份识别编码,每瓶酒的生产日期、批号等都可以查出来。

  昨天下午,新一佳超市卓刀泉店一位姓刘的店长助理受访时称,确有消费者投诉假酒一事,洪山区酒类专卖管理处也曾调查过,现尚未收到任何权威部门的结论,也还没看到茅台酒厂的鉴定结论材料。他说,消费者在该店买酒离柜后过了一段时间再投诉说是假酒,难以说清,无法确定鉴定的假酒就是超市所出售。超市等待权威部门的认定结果,如确系超市出售的酒有问题,愿意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消费者孙海波说,他不可能也没那大胆子去污蔑超市,“买了真酒再偷换成假酒投诉索赔,那是犯法的事”。要查清真相,只需超市提供这批酒(生产日期、批次、编码一致)的酒厂进货凭证即可。希望相关执法部门迅速查实。

  昨天,孙海波已针对在新一佳超市卓刀泉店购买的4瓶酒,向市工商局洪山分局提出了申诉,请求依法处罚超市,要求超市退还货款7952元并十倍赔偿。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新一佳超市发票上茅台酒的编码,和“鉴定证明表”上的茅台酒编码一致。记者朱滨 摄

  作者:朱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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