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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衣服被抓 取钱还款路上再偷两家 民警也被雷倒了
2013-03-16 15:25:13   来源:浙江在线   评论:0 点击:

  抱着“偷来穿,省钱”的想法,江西籍女子唐某一路逛街一路偷衣服,被第一家服装店老板娘抓住还不醒悟悔改,多次盗窃,连续作案,最后被派出所民警依法刑拘。民警说,她是派出所依据元旦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八)新修订条款刑拘的第一人。
  唐某在北白象镇某服装厂打工,1月5日下午,她弄几套新衣服过年。经过东兴东路一家服装店,见店内人群拥挤,就进去逛逛,她从店里拉了条黑色塑料袋,将两件挑好的粉色皮大衣装了进去,瞅了下四周,便悄悄离开。早看在眼里的老板娘一个箭步过去抓住她:“没付钱,就拿我的衣服!”唐某一慌,随口编了个谎,说把衣服拿出去给别人试穿。老板娘坚决不信,要唐某付600元买下皮大衣。唐某身上仅有300元,只好去银行取钱。
  唐某从银行取了500元回来的路上,又陆续逛进一家女装店偷了一件粉色羊毛衫,在一家童装店偷了一双橙色童鞋、一件黑色棉衣和一条蓝色牛仔裤。等她回到原先的店里,将300元给老板娘时,老板娘称已报警了!她瞬间懵了,与老板娘起了争执,推搡中她偷来的衣服都从黑色塑料袋中掉了出来。赶来的民警将唐某与她偷来的衣服一并带到了所里。
  
  经办民警说,唐某偷的衣服价值不到2000元,刑法修正案(八)生效前,只能行政拘留,但现在根据新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因唐某当日连续作案,多次盗窃,目前,唐某已被刑拘。(通讯员: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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