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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是李刚”应成为“遮羞布”
2012-09-01 10:20:55   来源:和讯网   评论:0 点击:

  “我爸是李刚”在佛山三水上演翻版。香港男子刘某与人发生碰撞继而打斗,造成对方鼻梁骨折,自己也受轻微伤。在被警察上手铐带走时,刘某挣扎并连续多次大喊“我姑父是公安局的黄某辉,谁敢铐我?”。经记者了解,黄某辉正是三水公安分局科室负责人。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刘某被依法刑事拘留。三水公安分局副局长谢业祥也明确表态,无论此事涉及到什么人,背后有什么关系,警方都会依法依规处理。(红网8月31日)
  
  自从发生在河北大学的“官二代”酒驾致人死伤案之后,“我爸是李刚”这句话不仅成为了网络流行语,而且也成为了形容“官二代”胡作非为、违法乱纪的“金句良言”。最近,类似“我爸是李刚”的事件又再次进入社会舆论的视野,不过变成了“我姑父是公安局的……”。虽然从“我爸是什么”变成了“我姑父是什么”,但从本质来看其实都是相同的:无论是“爸”还是“姑父”,都是官员;无论“肇事主角”是谁,都是官员的亲属。在笔者看来,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亲属,不仅应该更加懂得如何遵纪守法,而且应该时刻把“我爸是李刚”、“我姑父是公安局的”等作为警示自己的“自律之言”,而不是当成免于惩罚、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挡箭牌”。作为官员,在严于自律管好自己的同时,还要加强教育管好亲属,不断提高亲属的思想觉悟和品德修养,防止亲属“打着自己的旗号”胡作非为,杜绝类似“我爸是李刚”这样的“豪言壮语”成为亲属违法乱纪“隐形特权”。
  
  “我爸是李刚”现象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虽已“中毒”,但并非“无药可救”。只要不断加强思想教育,完善权力监管体系,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就能有效防止“我爸是李刚”成为置身法外的“特赦令”,并使“我爸是李刚”成为违法乱纪的“遮羞布”。(长江网彭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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