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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的任职公示,合法不合理
2012-10-10 14:19:34   来源:和讯评论   评论:0 点击:

  近日,一篇《干部任职公示公告,为何要放在长假日》在网上引发网民质疑,网帖称耒阳市委组织部在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发布干部任前公示,这一公示的时间安排被指“心虚”。10月8日下午,耒阳市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向记者回应称,此次干部任前公示并不违背相关条例和规定,公示合法有效。(10月9日《三湘都市报》)
  
  根据中组部《关于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的规定,“确定公示时间既要有利于群众反映意见,又要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因“时间紧张”,就把任职公示安排在假期里,其中是否有“猫腻”,我们不好妄断。但是,都放假了,如何举报?因为国庆长假期间很多人都会选择假期出行旅游,纵然假期期间有关部门安排有人值班,会和往常一样接受公众举报,然假期值班与正常工作日上班毕竟不同,至少会有很大一部分人不会太关心这个公示。除了旅游、探亲上网不方便之外,绝大部分新闻媒体假期期间也休版了。如此一来,舆论监督几乎流于形式。所以,耒阳在假期期间发布任前公示纵然并不违法违规,但合法合规未必就合情合理,也未必就没有瑕疵。
  
  作为防止和杜绝用人制度腐败的重要措施,党政干部任前公示已在各地广泛实行。但是,这样一件好事却“流于形式”。9月30日,耒阳党建网上贴出当地51位干部的任职公示公告,公示时间为9月29日至10月5日,而根据国务院的通知,9月30日至10月7日为国家法定假日,耒阳宣布的十一放假时间也是这八天。都放假了,如何举报?为什么不能将公示期推至假期前7天或后7天?“换届选举日早已确定”及“研究好的干部”刚走完推荐、考察等程序等并不是把任职公示放在假期里的最佳借口。相反,既然拟任公示是必经的法定程序,“不公示肯定不行”,那又为何不加班加点的提前履行推荐、考察等程序?既然组织部常务会议9月29日已通过决议,又为何延后到国庆长假首日(9月30日)这一特定时间呢?放长假了,就开始公示?如此刻意为之的公示,除了作秀,恐怕别无他解。
  
  耒阳市把任职公示安排在假期里,把干部任前公示变成了“公式”,变成了“告示”,变成了“逗你玩”,人民的监督、舆论的监督从何谈起?既然耒阳市把任职公示变成了走过场、摆形式、做样子,那么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举报也就不难理解了。一是“犹抱琵琶半遮面”式的公示,影响力很有限。公众连“公示”这回事都不知道,还谈何举报、投诉?二是无“投诉”的背后,很可能投诉渠道不畅。年初,有网友在三亚湾一海鲜排档被宰将近4000元,三亚市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回应“春节黄金周在食品卫生、诚信经营等方面三亚没有接到一个投诉、举报电话”,有媒体记者试图联系海南旅发会、旅游局、三亚市委外宣办等单位,“经过多次拨打,这些单位的电话均无人接听”。把任前公示安排在国庆长假里的耒阳市在任职公示公告中公布了受理举报电话会否也永远无人接听或打不通呢?三是以往的投诉举报“无下文”,群众都去“打酱油”了,自然就不会有人举报、投诉。
  
  干部干得好不好,群众心中有杆秤;干部能用不能用,应看群众认可不认可。耒阳市把任职公示安排在假期里,不仅严重损害了任前公示制度的客观性、准确性和严肃性,还助长了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甚至导致一些干部被“带病提拔”。而要使公示的效果,必须力戒形式主义,真正落实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当然,像耒阳市这样把任职公示安排在假期里也必须给予严惩,惟此方能促进任前公示制度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俗话说:“知错能改,善莫大(博客,微博)焉。”在媒体质疑湖南耒阳利用国长假公示干部“没有诚意”之后,耒阳党建网昨日挂出了最新公告,公示截止日由10月5日延长至13日。对此,笔者甚感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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