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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断官商之“勾”,轻解群众心“结”
2013-11-05 17:18:04   来源:   评论:0 点击:

  日前,中央组织部发出通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印发,是全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成果,也是我们党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对于防止权力异化,规范领导干部从业行为有着重要意义。
  中华上下五千年,我们看到了中国历史的无比辉煌,同时也看到了中国古代历史中官场上的勾心斗角,商场上的隐瞒欺诈,官商勾结,为虎作伥,就连一代巨商——“红顶商人”胡雪岩都是十足的官商勾结之作。因此中国的官商勾结也算是历史悠久了,而其适应之强,可以适应任何一个行业,隐秘之甚,在任何地方都能安之若素,就算即将败露,也是泰然自若,举重若轻。
  而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从计划经济转轨到市场经济这一过程中,官与商也同样有着千丝万缕般的联系。政府掌握着巨大的经济资源,商家的任何活动都不可能不与政府发生关系。
  这其中就难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近年来审计署多次曝光的挪用社保资金事件,以及多个地方政府控股的投资公司,就是官员参与市场和掌控市场典型;而那些地方小煤窑,也每每暴露出一些官员兼矿长的报道。许多官员一边做官,一边办企业。这些现象说起来肯定违法,但在现阶段的中国却大量存在着。
  官商勾结使社会财富、国有资产不公正地流入某些利益集团,或流入少数个人之手,但更可怕的是在群众心中留下似乎解不开的心结:不信任政府、不信任官员。
  中国现阶段中的领导干部在企业兼(任)职,如果制度不严、监管不好,就容易发展成合法、显性的官商勾结,可谓贻害无穷,比之以前的官商勾结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事实上这种现象也是普遍存在着。
  离职、退(离)休领导干部在企业任职发挥作用,当然可以,但是不完善法规,从制度上剪断官商勾结的“勾”,那群众心中的“结”也就永远解不开,那又何谈走群众路线?
  中央也正是看到了这个严重问题,在原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对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任职作了进一步重要修改,使其更为完善,可谓正当其时,相当关键。
  在《意见》中,有“六个不得”的规定,担任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凡按规定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领取报酬,不得获取股权和其他额外利益,兼职不得超过1个,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兼职任职年龄不得超过70岁。这“六个不得”使相关政策法规制度更加的周延,进一步筑牢了从严管理干部的制度“防火墙”。
  但古人曰:“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为政贵在行,以实则治,以文则不治”。历史上有许多空谈误国的教训,制度再多、再健全,没有落实或落实不到位,一切都只是空谈。
  在操作时,我们要用“抓铁有痕、踏石有印”的态度切实把文件精神落实到工作中,手握“六个不得”这把利刃,像快刀手一样斩断乱麻,切断官商之“勾”,让官商之“勾”无以成“结”,群众心结才可轻解。(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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