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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带头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前提”
2014-11-28 11:11:54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党校校长刘云山2014年11月14日在中央党校2014年秋季学期第二批进修班开学典礼上讲到,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带头敬畏法律、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人民网,11月27日)

  十八届四中全会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要把法治中国建设的蓝图和纲领落到实处,需要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的态度、决心和行动。因为,领导干部是我们党执政的骨干力量、中坚力量。

  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虽具有较高的文化程度,但缺少专门的法治思维训练或者法治环境约束,常常不习惯于进行法治思维,没有把自己融入法治建设的大环境中,不会主动带头用法、守法。在行为方式上出现重长官意志而轻法治规范;重上级指示而轻法治原则;重行政效率而轻法治程序;重个人威望而轻法律尊严;重政绩外显而轻群众权益;重上级服从而轻法律约束;重文件圈阅而轻法律学习;重权力行使轻法律尊严等现象。说到底,这还是权大于法的思维在作怪。权大于法、信权不信法,在一些领导干部头脑中始终根深蒂固,在工作中无视法律和民意,动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甚至还有人把这些当成工作魄力和个人魅力的表现。不解决这个问题政府权力就不可能受到约束,民众合法权益就难以保障,依法行政、法治政府的目标就无法实现。

  所谓以上率下,只有领导干部学法、信法、守法、遵法,民众才会自觉效仿。依法治国,首先领导干部要树立法治意识,有依法控权、依法行政的自觉,坚决杜绝权力滥用、长官意志、一言堂现象,从思想上真正信仰法治,从行动上带头践行法治,让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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