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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头文件”岂能沦为敛财工具
2015-01-31 08:34:25   来源:   评论:0 点击:

  新华网成都1月28日电 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李荣飚因受贿罪被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法院审理表明,短短3年内,他利用手中权力,滥发红头文件,所敛财物高达1500万元。

  身为执法人员,李荣飚视法律若无物,将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利用手中职权,大肆敛财,私自以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名义下发红头文件,规定民爆物品的移动储存库和固定仓库的设计、寄放及安全评价。用文件的形式将权力进一步集中在自己手中,哪些产业能够开展业务,话语权均掌握在他的手中,企业若想发展,不得不向其上贡。这些企业中,有资质合格的,他们被迫贿赂,苦不堪言,有资质不合格的,甚至存在安全隐患的,他们通过朝贡便可通过逃过监管,若就此流入市场,极有可能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安部门本该是维护公共秩序,守护群众利益的,而李荣飚这样的害群之马,损害了法律的尊严,也损害了公安人员铁面无私、刚正不阿的执法者形象。

  手握公共权力,李荣飚违规干预市场,打破企业公平竞争环境,为北京创新京安丹灵科技股份公司推广民用爆炸信息管理系统综合信息无线平台,竟无故修改《关于从2012年3月1日起调整民用爆炸物品信息报送时限的通知》《关于推广使用民爆物品信息系统无线平台的通知》等“红头文件”,并在文件中伪造出“受公安部委托开发该产品”的内容。很多企业地处偏远地区,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备案,只得以高价购买此产品,李荣飚就从中抽成获利,这种利用公权力勾结不法商家谋取私利的行为,着实让人震惊。(白尾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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