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初元风味饮料 胀包发酸“变质饮料”
2012-05-24 12:36:14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中国工业网讯5月17日下午,市民林先生向本报反映称,前几天,他的朋友送给他一箱“珍初元”风味饮料,可他喝了一盒后,发现饮料的味道有些不对,另有几盒出现了胀包的情况。据林先生介绍,这箱饮料并没有超过保质期。
包装像牛奶盒内装的却是“风味饮料”
林先生告诉记者,这箱饮料名叫“珍初元”,从产品外包装箱上看很像是牛奶,包装盒里面盛的实际是果汁饮料。“这箱饮料是前几天朋友送来的,我只喝了一盒,味道酸酸的,感觉不像是牛奶,后来我仔细看了下包装盒,发现上面标注的竟然是‘风味饮料’。”林先生对记者讲,此前他曾经买了一箱这种饮料,并且拿着它探望过病人。按照林先生的说法,他当时确实把这种饮料当成了一种高档牛奶。“这种饮料在很多医院附近的商店都有卖的,而且都放在店外显眼的位置。一般我们买东西看病人,都看不了太仔细。”据林先生讲,当时他在琵琶山市场的一家商店购买了这种饮品,店主最初的要价是55元,后来经过讨价还价,最后双方在50元的价格上达成一致。“这一箱饮料按单价算,一盒卖4块多,比超市里买的还贵不少。看着包装盒上画着三个奶牛,还以为卖的是牛奶,喝起来才知道是变了质的饮料,你说这坑人不?”林先生郁闷地说。
没出保质期饮料已经胀包、发酸记者拿起一盒“珍初元”饮品,再仔细看了包装,发现包装盒上的生产日期是2012年5月1日,保质期为8个月,随后,记者拿出同一箱的另一盒饮品,却发现上面标注的生产日期是2012年4月24日。“且不说同一箱饮料为什么会出现两个生产日期,而且还相隔一个星期,就算按照4月24日这个生产日期算,这才出厂不到一个月,距离保质期还有那么长时间,怎么就胀包了呢?”随后,记者从这箱“珍初元”饮品中随机拆开一盒,发现倒出的液体呈乳白色,看起来比较稀,并且能闻到一股刺鼻的气味。
工商部门建议:购物时记得索要发票22日下午,记者就这件事采访了济宁市工商局消保科科长鲍冰。据鲍冰介绍,大概在五天前,有市民拨打12315热线投诉买到“珍初元”的变质饮品,如今市工商局已经针对这一投诉展开调查。鲍冰告诉记者,对于林先生遇到的饮料胀包、发酸的情况,也有可能是在运输过程中保管不善造成的。同一箱饮料出现两个生产日期,且相隔一周的情况则比较少见,但也不排除是工作人员的疏忽造成的。至于产品本身是否存在质量问题,鲍冰表示,这需要通过质监部门的鉴定才能得出结论。由于购买饮料时没有向销售商索要发票,林先生也很难通过正规途径获得商家赔偿。对此,鲍冰向消费者建议,在购物时要记得向销售商索要发票,一旦所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发票可以作为维权时的凭证。市民如果遇到类似问题,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如果经检验证实商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最高可获得商品价值10倍的赔偿。
包装像牛奶盒内装的却是“风味饮料”
林先生告诉记者,这箱饮料名叫“珍初元”,从产品外包装箱上看很像是牛奶,包装盒里面盛的实际是果汁饮料。“这箱饮料是前几天朋友送来的,我只喝了一盒,味道酸酸的,感觉不像是牛奶,后来我仔细看了下包装盒,发现上面标注的竟然是‘风味饮料’。”林先生对记者讲,此前他曾经买了一箱这种饮料,并且拿着它探望过病人。按照林先生的说法,他当时确实把这种饮料当成了一种高档牛奶。“这种饮料在很多医院附近的商店都有卖的,而且都放在店外显眼的位置。一般我们买东西看病人,都看不了太仔细。”据林先生讲,当时他在琵琶山市场的一家商店购买了这种饮品,店主最初的要价是55元,后来经过讨价还价,最后双方在50元的价格上达成一致。“这一箱饮料按单价算,一盒卖4块多,比超市里买的还贵不少。看着包装盒上画着三个奶牛,还以为卖的是牛奶,喝起来才知道是变了质的饮料,你说这坑人不?”林先生郁闷地说。
没出保质期饮料已经胀包、发酸记者拿起一盒“珍初元”饮品,再仔细看了包装,发现包装盒上的生产日期是2012年5月1日,保质期为8个月,随后,记者拿出同一箱的另一盒饮品,却发现上面标注的生产日期是2012年4月24日。“且不说同一箱饮料为什么会出现两个生产日期,而且还相隔一个星期,就算按照4月24日这个生产日期算,这才出厂不到一个月,距离保质期还有那么长时间,怎么就胀包了呢?”随后,记者从这箱“珍初元”饮品中随机拆开一盒,发现倒出的液体呈乳白色,看起来比较稀,并且能闻到一股刺鼻的气味。
工商部门建议:购物时记得索要发票22日下午,记者就这件事采访了济宁市工商局消保科科长鲍冰。据鲍冰介绍,大概在五天前,有市民拨打12315热线投诉买到“珍初元”的变质饮品,如今市工商局已经针对这一投诉展开调查。鲍冰告诉记者,对于林先生遇到的饮料胀包、发酸的情况,也有可能是在运输过程中保管不善造成的。同一箱饮料出现两个生产日期,且相隔一周的情况则比较少见,但也不排除是工作人员的疏忽造成的。至于产品本身是否存在质量问题,鲍冰表示,这需要通过质监部门的鉴定才能得出结论。由于购买饮料时没有向销售商索要发票,林先生也很难通过正规途径获得商家赔偿。对此,鲍冰向消费者建议,在购物时要记得向销售商索要发票,一旦所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发票可以作为维权时的凭证。市民如果遇到类似问题,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如果经检验证实商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最高可获得商品价值10倍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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