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林海岸物管偷电 穗多小区都会有
2012-08-09 10:45:25 来源:21CN 评论:0 点击:
有人说,物管和业主,婆媳般难处。这不,广州市天河区员村美林海岸小区的物管和业主们近期就闹得不可开交,一出物管偷电现形记在该小区上演,见证者有业主、物管、供电部门工作人员和警方。现场证实,物管将LCD广告牌电线接到了公用电表上。有愤怒的业主打算拒交物管费抗议,而且迫切想将此现象曝光,因为供电部门工作人员告诉他们,类似的偷电情况在广州各小区其实很普遍。
1生疑
物管突然归还水电周转金
员村美林海岸小区住宅楼大部分为高层电梯房,共11个区,约有3000户人家。其中10个区装有LCD广告牌,每天滚动播放各种广告。业主梁先生说,刚进入小区时,每户业主交了400元水电周转金,这笔费用交了之后每个月就只需要缴纳固定的物业管理费。大约在一年前,小区业主接到物管通知,称将归还每户业主这400元水电周转金,但前提是业主必须同意小区公共用电由业主平摊且另外缴费。对这一举动,业主们觉得很奇怪。“要我们逐个签名,总觉得有什么企图。”在此之前公用电费都包含在管理费里一并收取,物管的通知目的就在于公用电费与管理费分开。由于此后该方案一直没有正式实施,业主也并未在意。
在今年6月份,小区业主突然开始分摊公共费用。拿到电费单,业主们才恍然大悟,“电费涨得太离谱,比以前要高很多”。
2戳穿
供电局出动开电箱检查
“我们一早就怀疑,物管设立的LCD广告牌电线接在了公用电表上。”业主胥先生说。发现电费上涨厉害时,几个业主约定去查个究竟,同时向供电部门反映问题。前日上午,他们找到物管,要求打开电箱查看,结果遭到拒绝。
“这更证实了我们的猜测。”胥先生等人随即通知供电部门。其间,他们与物管发生争执,于是又报了警。供电部门工作人员和警方到场后,物管无奈打开了电箱。现场检查,LCD广告牌的电线确实接在了小区的公用电表上。
“供电局查了7、8、9区的电房,都是同样的问题。”胥先生拿着供电局回执说。此外,供电部门工作人员抽查出来的单据也证实,小区物管确实将LCD广告牌的费用算在了业主头上。
3算账
三年可偷电至少50万度
业主梁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小区共有11个区,大概3000住户,共有10个小区(11区除外)装有LCD广告牌。每个区大概有3至4幢(以下按3.5计算)楼,每幢楼的大堂差不多有5到6个(以下按5.5计算)广告牌,而这些广告牌至少用三年。每个广告牌相当于一个电灯泡,一小时耗电约0.1度。这样三年下来,小区物管的广告牌用了10×3.5×5.5×0.1×24×365×3=505890度电。保守估计,10个小区共有2500户住户。平均下来,每户业主累计为这些广告牌埋单了差不多202度电。
“虽然平摊下来住户损失不大,但物管偷用小区公用电表性质很恶劣!”对于小区物管的做法,梁先生很是看不惯。
4质疑
广告牌收益到底该归谁?
“在我们小区,广告牌的收益归物管,这是一笔很可观的收入。这本来就有争议,按道理这些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胥先生说。而梁先生认为,即便收益归物管,LCD广告牌的电线也应接在小区物管专用工作电表,电费理应由小区物管承担,“现在收益归他们,电费我们缴,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啊?”
住在8区的业主王先生认为,小区物管不应将公摊电费用作广告投入,认为其已经是构成了偷窃行为,现在自己打算以拒交物业管理费来抗议小区物管的偷窃行为。
“供电部门的人说,这种现象在广州小区其实很普遍。我们呼吁要彻底清查。”胥先生说。
物管回应
不能确定电线接在哪个电表
昨日下午,新快报记者与美林海岸物管人员王先生取得联系。问及是否存在偷业主电的行为,他第一时间予以了否认。而当记者提及供电部门对于7、8、9区的抽查结果时,他又表示供电部门并没有向物管反映此事,现在还不能确定广告牌的电线具体接在了哪个电表上。记者进一步追问时,他只回答目前物管还在与业主、供电部门商洽和谈当中。
专家说法
物管涉嫌“空手套白狼”
就此事,新快报记者采访了民间公益组织,华南和谐社区发展中心主任周活宁。他介绍,一般情况下,电网高压电在小区转为低压,经过一个总电表分支到小区住户分表,其中包括物管用电。业主公摊电量由总表减去业主总用电量所得。“按照惯常做法,物业的电要再分开来,就是在这一环节物管有机可乘。”周活宁说,物管与业主在信息上并不对称,业主很难知道物业到底用了多少电。
对于美林海岸的做法,周活宁提出了新的观点,“物管可能还多赚了一笔钱。”他介绍,小区广告牌的电费一般由广告商负责,物管可能不仅收取了这笔费用,而且将电费分摊到了业主身上,做法类似“空手套白狼”。
相关案例
白云一物管五年偷电7万度被罚17万
类似的事件在广州绝非偶然现象。早在2010年,广州市供电局就曾在用电安全检查中发现白云区白云花园的一栋住宅楼中多出一个电表。经查明确认白云花园至诚物业管理公司从供电企业的公共线路上私拉电线,并涉嫌将偷来的电让业主分摊埋单,在过去5年内累计偷电74701度。最终供电部门责令责任方缴齐电费,此外,还处以3倍偷电费用的罚款。按照5年偷电7万度,每度电0.61元计算,涉及费用超过17万元。
新快呼吁
发现偷电请向本报报料
本报在此呼吁,如小区业主对公摊费用有问题或怀疑偷电行为,可拨打供电局服务热线95598请求帮助。同时,请您致电本报热线电话020-87776333报料,或在新浪微博、腾讯微博@新快315、@新快报反映。本报记者接报后将第一时间派出记者调查核实报道。
1生疑
物管突然归还水电周转金
员村美林海岸小区住宅楼大部分为高层电梯房,共11个区,约有3000户人家。其中10个区装有LCD广告牌,每天滚动播放各种广告。业主梁先生说,刚进入小区时,每户业主交了400元水电周转金,这笔费用交了之后每个月就只需要缴纳固定的物业管理费。大约在一年前,小区业主接到物管通知,称将归还每户业主这400元水电周转金,但前提是业主必须同意小区公共用电由业主平摊且另外缴费。对这一举动,业主们觉得很奇怪。“要我们逐个签名,总觉得有什么企图。”在此之前公用电费都包含在管理费里一并收取,物管的通知目的就在于公用电费与管理费分开。由于此后该方案一直没有正式实施,业主也并未在意。
在今年6月份,小区业主突然开始分摊公共费用。拿到电费单,业主们才恍然大悟,“电费涨得太离谱,比以前要高很多”。
2戳穿
供电局出动开电箱检查
“我们一早就怀疑,物管设立的LCD广告牌电线接在了公用电表上。”业主胥先生说。发现电费上涨厉害时,几个业主约定去查个究竟,同时向供电部门反映问题。前日上午,他们找到物管,要求打开电箱查看,结果遭到拒绝。
“这更证实了我们的猜测。”胥先生等人随即通知供电部门。其间,他们与物管发生争执,于是又报了警。供电部门工作人员和警方到场后,物管无奈打开了电箱。现场检查,LCD广告牌的电线确实接在了小区的公用电表上。
“供电局查了7、8、9区的电房,都是同样的问题。”胥先生拿着供电局回执说。此外,供电部门工作人员抽查出来的单据也证实,小区物管确实将LCD广告牌的费用算在了业主头上。
3算账
三年可偷电至少50万度
业主梁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小区共有11个区,大概3000住户,共有10个小区(11区除外)装有LCD广告牌。每个区大概有3至4幢(以下按3.5计算)楼,每幢楼的大堂差不多有5到6个(以下按5.5计算)广告牌,而这些广告牌至少用三年。每个广告牌相当于一个电灯泡,一小时耗电约0.1度。这样三年下来,小区物管的广告牌用了10×3.5×5.5×0.1×24×365×3=505890度电。保守估计,10个小区共有2500户住户。平均下来,每户业主累计为这些广告牌埋单了差不多202度电。
“虽然平摊下来住户损失不大,但物管偷用小区公用电表性质很恶劣!”对于小区物管的做法,梁先生很是看不惯。
4质疑
广告牌收益到底该归谁?
“在我们小区,广告牌的收益归物管,这是一笔很可观的收入。这本来就有争议,按道理这些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胥先生说。而梁先生认为,即便收益归物管,LCD广告牌的电线也应接在小区物管专用工作电表,电费理应由小区物管承担,“现在收益归他们,电费我们缴,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啊?”
住在8区的业主王先生认为,小区物管不应将公摊电费用作广告投入,认为其已经是构成了偷窃行为,现在自己打算以拒交物业管理费来抗议小区物管的偷窃行为。
“供电部门的人说,这种现象在广州小区其实很普遍。我们呼吁要彻底清查。”胥先生说。
物管回应
不能确定电线接在哪个电表
昨日下午,新快报记者与美林海岸物管人员王先生取得联系。问及是否存在偷业主电的行为,他第一时间予以了否认。而当记者提及供电部门对于7、8、9区的抽查结果时,他又表示供电部门并没有向物管反映此事,现在还不能确定广告牌的电线具体接在了哪个电表上。记者进一步追问时,他只回答目前物管还在与业主、供电部门商洽和谈当中。
专家说法
物管涉嫌“空手套白狼”
就此事,新快报记者采访了民间公益组织,华南和谐社区发展中心主任周活宁。他介绍,一般情况下,电网高压电在小区转为低压,经过一个总电表分支到小区住户分表,其中包括物管用电。业主公摊电量由总表减去业主总用电量所得。“按照惯常做法,物业的电要再分开来,就是在这一环节物管有机可乘。”周活宁说,物管与业主在信息上并不对称,业主很难知道物业到底用了多少电。
对于美林海岸的做法,周活宁提出了新的观点,“物管可能还多赚了一笔钱。”他介绍,小区广告牌的电费一般由广告商负责,物管可能不仅收取了这笔费用,而且将电费分摊到了业主身上,做法类似“空手套白狼”。
相关案例
白云一物管五年偷电7万度被罚17万
类似的事件在广州绝非偶然现象。早在2010年,广州市供电局就曾在用电安全检查中发现白云区白云花园的一栋住宅楼中多出一个电表。经查明确认白云花园至诚物业管理公司从供电企业的公共线路上私拉电线,并涉嫌将偷来的电让业主分摊埋单,在过去5年内累计偷电74701度。最终供电部门责令责任方缴齐电费,此外,还处以3倍偷电费用的罚款。按照5年偷电7万度,每度电0.61元计算,涉及费用超过17万元。
新快呼吁
发现偷电请向本报报料
本报在此呼吁,如小区业主对公摊费用有问题或怀疑偷电行为,可拨打供电局服务热线95598请求帮助。同时,请您致电本报热线电话020-87776333报料,或在新浪微博、腾讯微博@新快315、@新快报反映。本报记者接报后将第一时间派出记者调查核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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