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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打工少年没钱回家合伙抢劫出租车司机
2012-10-11 10:09:10   来源:新浪新闻   评论:0 点击:

  昨天清晨,17岁的李涛又一次从梦中惊醒。这段时间,取保候审在家的李涛常常睡不好觉,坐立不安。他一直为自己做的错事后悔、自责。
  
  几个月前,李涛和朋友张磊、王建先后从长寿到了市区打工。然而,三个只有十六七岁的少年没干多久,就开始嫌工作太累,想要回家。可是,三人身上的钱早已花光。
  
  李涛三人想来想去,最终决定打车回家。然而,这段回家的路却没有李涛想的那么简单。
  
  近日,李涛等三人因涉嫌抢劫罪,被长寿区检察院起诉,并开庭审理。几天后,法院就将作出判决。
  
  进城打工嫌太累
  
  李涛身材偏瘦,留着一头短发,显得很精神。昨天上午,“莎姐”检察官再次来到李涛家中,对他进行帮教。李涛的父亲在他11岁时就因病过世。后来,母亲改嫁,他就一直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
  
  “我真的没想到事情会变成那样。”李涛是个性格内向,话也不多的大男孩。两年多前,李涛因为缺乏父母管教,不想再读书,便一直辍学在家。
  
  今年5月初,李涛到了重庆市区跟开工厂的舅舅学烧焊。“舅舅给我开工资。”李涛第一个月拿到了近2000元的工资。除了留下一些生活费,他把剩下的钱都汇给了爷爷。
  
  没过多久,李涛的朋友张磊和王建也来到市区打工。张磊在一家洗车店洗车,王建在一家修理厂做修理工。
  
  三人都是第一次打工,在市区也没什么朋友,因此常常聚在一起。“我们对自己的工作都不太满意。”李涛说,他们经常埋怨工作太累,工资也不多。
  
  想坐霸王车回家
  
  6月15日,张磊因为没把车洗干净,被老板痛骂了一顿。当天晚上,三人又聚在了一起,埋怨各自工作上的不顺。张磊提议,要不大家回家算了。
  
  “我们很快就达成一致,决定一起回家。”李涛三人开始商量如何回家,而他们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路费不够。李涛说,当时他们身上的钱都花光了。
  
  第二天下午,李涛找到舅舅,想要提前结算工钱,可是舅舅称刚支付了其他工人的工资,需要再等几天。“舅舅让我要学会吃苦,不要半途而废。”李涛没有听舅舅的话,坚持想要回家。
  
  6月17日晚上,李涛三人和一名刚认识没多久的成年人郭驰(另案处理)决定一起打出租车回家。李涛在沙坪坝拦下一辆出租车,并和司机刘阳谈好了350元的车费。“我们身上的钱并不够。”李涛说,他当时想着走一步算一步,到了目的地再想办法凑钱。
  
  那时候,张磊和王建就已经提议,实在凑不到钱,就坐霸王车。到了目的地后,大家再分散逃跑。
  
  途中渐渐起歹意
  
  李涛坐在出租车上,一直忐忑不安。当车行至洛碛高速路出口时,突然出了故障,刘阳下了车试着维修。
  
  “干脆我们在这里把司机抢了吧。”张磊突然冒出一句话。
  
  “小声点,小心被听到。”坐在后座的王建拍了张磊一下。李涛注意到,王建的眼神中,好像在暗示着张磊什么。
  
  李涛等人下了车,并帮刘阳把车推到了附近的修车厂。李涛看着张磊和王建,心里越发不安。“要不我们现在跑了吧。”李涛的提议很快被张磊二人否定。“我们回到长寿还是没钱,不如找个偏僻的地方把司机抢了。”张磊很坚持。
  
  就这样,李涛等人在修理厂等了近两个小时,车还没有修好。刘阳打电话找公司调来了一辆出租车,带着李涛等人继续上路。这时,张磊和王建已经达成共识,将目的地改到了一条二级公路边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准备适时下手。
  
  抢劫的哥100元
  
  李涛说,他一直反对张磊和王建的计划。一路上,他都在思考着如何凑钱。这时,刘阳按照张磊的指引,到了目的地。
  
  张磊下车假装摸钱,然后告诉刘阳,钱没带够。李涛找刘阳借了手机,给几个朋友打了电话,结果都停机或无人接听。“我又跑去附近的村子,想看看有没有认识的人。”半个小时后,李涛空手而归。
  
  “司机有些不耐烦了。”李涛告诉记者,刘阳根本没有发觉到张磊和王建的异样。在刘阳丝毫没有防备的情况下,王建从他身后推了一把。身材瘦小的刘阳顺势倒地,王建继续用脚踢刘阳,张磊、郭驰也加入其中。
  
  “他们叫我快帮忙。”李涛说,他当时非常慌乱,上前也踢了刘阳几脚。刘阳不断求饶,并给了王建100元,把手机也给了李涛。趁几人分赃之时,刘阳赶紧上了车,匆忙逃离,并报了警。
  
  没过多久,李涛等人就被警方抓获。案件移送到长寿区检察院后,“莎姐”检察官认为李涛等人在暴力殴打他人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劫取他人财物,涉嫌抢劫罪,对李涛等人提起公诉。
  
  考虑到李涛、张磊、王建三人犯罪时均为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莎姐”检察官在起诉时提出了对李涛三人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建议判处李涛三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两年,并处罚金。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重庆晨报记者刘波
  
  莎姐建议>
  
  未成年人
  
  不应提早工作
  
  “16、17岁正是应该在学校学习知识的年龄,在这个年龄阶段我们不提倡辍学,过早的进入社会打工挣钱。”“莎姐”检察官建议这个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如果实在不愿意参加高考,也可以去职高技校等学习一项专业知识。
  
  但事实上,由于各种特殊的原因,有一部分未成年人还是过早地离家外出打工。“莎姐”检察官告诉记者,我国民法通则第11条第2款作了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这些未成年人虽然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他们和真正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论在身心发展程度、对社会的认识理解上都有不小的差距。因此,“莎姐”检察官建议这些未成年人在进入社会,参加工作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在找工作时,要擦亮眼睛,增强防范意识,切不可被一时的花言巧语所惑。一旦发现受骗上当,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通过中介机构找工作,务必查看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职业介绍许可证》或《人才交流中介服务许可证》是否齐备。
  
  谨慎交友。在打工中,会遇见形形色色的人,而这些人远比在学校的同学要复杂得多。这就需要认真识别,谨防交到“损友”。
  
  在打工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要多和家长沟通,及时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当然,遇到法律上的疑问,也可以和“莎姐”检察官进行交流,寻求帮助。
  
  市检察院重庆晨报联办
  
  “莎姐”检察官李珣和罗钰镕正在对涉案的三名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和他们谈心。长寿检察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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