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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人寿营销员有望签“一小时合同” 江苏试点还未开始
2012-12-05 15:03:27   来源:   评论:0 点击:

快报讯(现代快报记者 张波)营销员制度的改制已经在一些险企悄然开启。昨日有媒体报道称,建信人寿是“营销员双重合约”模式的首个推动者,目前仅在南京和东莞试点。不过,记者昨天从建信人寿江苏分公司获悉,由于是新公司,目前仍处于铺设网店的阶段,营销员制度的改革还处于理论阶段,真正落实恐怕还需要一段时间。

营销员将签“一小时合同”

根据保监会公布的“建信人寿营销员双重合约模式”,对于一般的营销员,仍然采用全部采用代理制合同,但当代理制营销员达到一定收入标准时,可提出晋升申请,建信人寿对其相关条件审核通过后,在保留原代理合同的基础上,再签订一个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一小时合同)。建信人寿每三个月或六个月按照一定标准考核营销主管,不合格的,与其终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建信人寿称,一小时合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需要遵守关于非全日制用工关于薪酬和社会保障等相关规定。建信人寿拟给予签订一小时合同的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根据当地最低小时工资与25元/小时取高者),每日一小时,每月22天。这意味着,这些获得双合同的代理人将取得每个月至少550元的底薪保障。

同时,拟统一采用全日制劳动合同员工最低社保缴纳标准,为签订一小时合同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即根据各地区社会保险缴纳规定,以上一年度当地平均工资收入的60%为基数,按照一定比例,由公司统一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给予营销员充分的社会保障。

建信人寿在今年7月初向保监会递交了营销员试点报告,按照流程只需向保监会报备,不需要保监会审批。记者昨天从建信人寿江苏分公司获悉,江苏的确在试点范围内,不过由于分公司去年下半年刚刚开业,目前正在搭建销售网点,因此,目前公司所了解的情况也是保监会网站上的内容。具体如何试点,现在还处于理论阶段,还没有落实到操作层面。“真正落实这个改革方案,恐怕还需要一段时间。”该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表示。

改革效果需要时间

目前,保险营销员实行传统的代理制营销模式,对营销员来说,工资没有保障,福利待遇没有保障,这一方面导致保险公司营销员流失严重,另一方面也常常导致营销员道德风险——这一直被视作保险业的顽疾以及口碑不好的根源。

不过,针对建信人寿的方案,业内人士提出,在具体认定上,一小时工作制该如何认定?出去拜访客户算不算入一小时工作制的内容?另外劳动合同是复杂严格的,如果人员有所变动,后续的操作细则如何实施?这涉及到成本的压力会有多大?同时,如果都都推行员工制,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将迅速增加,营销员的积极性反而会削弱,对保险公司将形成双重的压力。

此外,江苏一位保险营销员认为,这种制度其实并没有根本性的变革,“说白了就是每个月多500多块钱,五险一金也是按照最低标准来缴纳,老实说并不吸引人。” 记者获悉,目前除了建信人寿,阳光人寿等公司也已经开始了营销员制度改革的试点。不过,一家险企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监管部门没有明确的细则和指引,所以各家也只是在摸索,至于实行成什么样,现在还不知道,效果不是立杆见影的,还需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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