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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以租代征建别墅 管理部门称难查处
2013-02-04 21:39:00   来源:第一新闻网   评论:0 点击:

  本报记者 方雨

  见习记者 郭昕梁报道

  “为了开发区的发展,有些占地违规现象作为当地国土部门也没有办法查处。” 滨州市开发区国土分局副局长刘志刚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坦言。

  滨州经济开发区里则街道北街村位于开发区西部,紧邻220国道,有村民700余人,每人有1.7亩耕地。村民李维(化名)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村里共5块近1200亩“良田”之上,已经建起了一栋栋别墅、商住楼和商贸城。“全部耕地都卖给了开发商,村里的农民现在一点土地也没有了。”

  采访过程中,几位村民聚在一起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2008年刚过完春节不久,村干部到家里来,问愿不愿意“卖地”,街道给了村里压力,哪家不肯就要去说服。当时的赔偿条件是:每亩土地租金是每年1150元,街道还承诺每5年增加300元。

  《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在北街村看到,千余亩土地被道路分割为6块,其中紧靠里则街道办的一块,已建成了“西海花苑”小区,据该小区物业一名负责人介绍,小区中共有别墅53栋共100套左右。紧邻该小区的地块是正在建设中的“西海花苑”二期,记者从立在工地边的施工牌上看到,该地块要建成32个单元“5+1”层高的住宅楼和14个单元“低层住宅”。

  而在位于北边和西边的地块,别墅楼的建设正在进行着。西海花苑一名物业工作人员称,该小区别墅楼房每一套都在300平方米以上,均价在每平方米2200元左右,每套大约63至64万元,而独体别墅每栋要85万元左右。别墅已经售罄。

  事实上,早在200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批地、占地行为。

  西海花苑一位“别墅”业主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购买别墅除了一纸和开发商的合同外,没有任何手续,是否能办产权证至今没谱。当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该项目其实就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小产权房”。

  西海花苑别墅区是否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手续呢?滨州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刘志刚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国土部门未审批过该地块的任何土地申请手续。他们此前已向开发区管委会提交了相关报告,并多次下达拆除通知,“但国土部门没有执法权,只能眼看着别墅区的存在。”

  滨州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则表示,从2006年以来,开发区没有审批过一块别墅、高档住宅用地。也就是说,上述地块的别墅建设属于非法建筑。

  事实上,在2011年6月3日,山东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全面推进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会议上,就已经通报了里则街道办事处违法批地案,通报称,2011年4月,群众举报滨州经济开发区里则街道办事处主任石兰芳与高青县长城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法人翟学军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占用该街道办事处北街村集体土地进行“西海花苑二村别墅”建设,圈占土地225.4亩。滨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立即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立案查处,决定没收其在违法占用的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并对其处以共计300.536万元的罚款,对已建成主体封顶的20栋三层别墅(总建筑面积1.23万平方米)及附属设施已全部予以拆除。滨州经济开发区监察局作出决定,对非法批地负主要责任的滨州经济开发区里则街道办事处主任石兰芳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知情人士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此次查处仅是将集中在建的一块别墅群进行了拆除,其余临近的占地近千亩的四个项目至今仍在建设中。非法在建的别墅群依然“安然无恙”。

  2012年1月12日,国土资源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也向社会公布5起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结果,其中包括上述滨州经济开发区里则街道办事处违法批地案。“目前,5起案件的行政处罚和对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处理均已落实。”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在会上表示。

  《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到里则街道办事处采访,工作人员以领导不在为由拒绝了采访要求,记者调查得知,原办事处主任石兰芳已经升任办事处党委书记,“石兰芳书记是在被通报处分后提拔的。”办事处一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

  其实,里则街道办事处违法批地案仅是滨州开发区违法批地的冰山一角。随着采访的深入,滨州经济开发区更多的土地违法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对此,本报将继续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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