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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15岁少年网吧坠亡 父母认为网吧应担责
2014-08-05 14:44:38   来源:   评论:0 点击:

  15岁的小富(化名)在大兴区某网吧上网,可当晚却离奇失踪。直到第二天上午,小富的家人和朋友才在网吧所在楼房的院子里找到他,然而此时,小富已经身亡,公安机关鉴定为高空坠落致死。 今天上午,小富的父母状告网吧一案在大兴法院开庭审理。“孩子才15岁,希望网吧能给一个说法。”小富的母亲在开庭前告诉记者。

北京一15岁少年网吧坠亡 父母认为网吧应担责

  在看到公安机关出示的坠亡照片后,小富的母亲再也抑制不住眼泪 摄/记者张雷

  网吧屋顶通道处于开放状态 家长认为网吧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应担责

  原告律师称,2014年5月23日晚,小富和同事在被告网吧上网,约11时,小富离开网吧。然而当天晚上,小富的同事并没发现他回来,回到网吧寻找也没有找到。第二天上午,有人发现小富在网吧所在楼房的院子里身亡,经公安机关鉴定为高空坠落致死。

  小富父母及代理律师认为,因为当晚网吧灯光昏暗,通往二层屋顶的通道处于开放状态,通过的人看不到任何禁止入内、平台危险等警告提示,小富因为对地形生疏才出事。

  “公安机关调查,小富没有自杀倾向,当晚也没有饮酒、吸毒等影响精神状态的不良因素,排除他杀。”小富父母的代理律师表示,“网吧当时未能尽到管理人责任,竟然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上网,应当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要求网吧赔偿小富父母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44万余元。”

  而被告则表示,当晚小富去往二楼平台的通道其实是网吧的员工餐厅,门上贴有“禁止入内”的标识,不允许顾客通过。而且小富失踪后,网吧也协助小富的同事进行了寻找。因此,被告网吧的律师认为,网吧已经尽到了提示和管理的责任,因此不应该承担责任。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相关开庭

  12岁男孩溺亡父母索赔68万

  本报讯 12岁的小涛(化名)在垂钓园的鱼池内溺亡,父母起诉相关单位索赔68万余元,今天上午该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

  小涛的父母杨先生和王女士起诉称,2014年5月25日16时许,儿子小涛在西三旗生态美食城园区内,与同学三人一起在生态园园区内设的垂钓园附近玩耍,后小涛溺亡于被告生态园垂钓园的鱼池内,小涛的同学称:“我们也喊人救他,可是旁边干活的人不管!”

  经调查得知,该垂钓园属于北京东海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消防池。2013年2月25日,被告北京东海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消防池出租给被告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用于鱼苗养殖和垂钓使用。

  小涛的父母说,小涛作为家里唯一的男孩永远离开了他们,给家庭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起诉两被告索赔68万余元。

  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答辩称,法医鉴定书中明确说明孩子属于醉酒,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学院不是消防池的承租人,不应承担承租人的法律责任,合同的承租人是张老师个人,张老师目前已经离开该学院。该学院方希望法院能联系张老师。

  北京东海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答辩表示,经查看相关笔录和现场资料,小涛因为失恋受到打击,在中午和同学一起喝了2罐啤酒,其酒精含量已经达到了醉酒的状态。

  物业公司已经在鱼池周围安装有20多处警示标识,和1.3米高的护栏,已经尽到了公共场所的管理责任,小涛认识这些警示标识的字还越过护栏,其死亡是自身原因造成。

  今天上午,承包鱼池的张老师出庭作证称,池内最高水位在1.45米左右,平常在1.3米左右。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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