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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工棚里的农民工已经归家
2013-12-23 16:17:48   来源:   评论:0 点击:

  “住在工棚里的农民工何时才能归家?”后续报道——
  高空作业意外坠落  家属让步接受18000元赔偿
  住在工棚里的农民工已经归家
 
  事件回顾:

       三门峡卢氏的李某,2013年8月16日,在灵宝市阳店镇灏阳社区的建筑工地上施工时,从约三层楼高处意外坠落,致右手腕、右膝盖等全身多处骨折,住院治疗近两个月,共花去6万多元医药费,而包工头先后拿出一万多元医药费后,就借故停止支付。李某及家人多次找其协商善后事宜均未果。为讨要工资、医疗费和赔偿费,身体未愈的李某在工地临时搭建的简易工棚里住了月余,事情依然迟迟得不到解决。
      11月18日,本刊记者前往事发地点采访发现,该建筑工地安全措施不到位,事发后仍然没有改善。作为灏阳社区的施工单位,河南尚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已扣押包工头工资,促其解决此事;作为灏阳社区的建设单位,阳店镇人民政府的党委委员潘主任称,将会“仔细调查,积极协调”;而作为主管部门,灵宝市城建局的有关负责人却是含糊其辞,对施工单位一知半解。11月26日,本刊第245期以《住在工棚里的“农民工”何时才能归家?》为题,对此事进行了详细报道,引发了各方关注。那么,现在事情是否已经得到解决呢?近日,本刊记者致电了当事人和有关部门以了解事情的最新进展。

  阳店镇政府:
  双方已达成协议 本周内彻底解决此事

  12月3日,本刊记者致电阳店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此事的党委委员潘主任。潘主任告诉记者,事情已经得到解决,当事木工李某已经回家。
  “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医药费先给他(李某)付清,欠他的工资,这一周内也全部给他,后续治疗再给他拿上18000元。至于保险公司这块儿,他把手续全部交给建筑商,由建筑商去保险公司理赔,所报费用不再给李某。”潘主任说,“李某已经搬出工棚,回家休养了。一周内我们会将此事处理结束。”

  建筑公司:
  事情已经解决,随后会改善工地安全措施

  同日,记者又电话联系了事发工地的施工单位河南尚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负责人张工告诉记者:“事情已经解决了。今天中午双方已经在协议书上签字确认,具体赔偿结果你问他(李某)自己吧。我现在正在办保险事宜。”
  对于工地的安全防护措施,张工表示,“以后肯定会有改善。原来的安全员是兼职,现在是专职的,每天都在工地上巡视。”至于工地搭建安全网、固定脚手板等,他解释称:“这些应该是有的,当时他们(工人)没有搭,属于违章。我们(建筑公司)负责的是钢管搭设,具体的防护措施由工人自己准备。他们具体施工的时候,要自己带安全绳、保险带,铺板子,拉防护绳。我这边会督促他们,如果这些措施没有的话,就不会允许他们上架。”

  灵宝城建局:
  你去问他本人吧

  “你去问他本人吧!”12月3日下午,本刊记者致电灵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科的杨科长询问事情进展时,杨科长抛给这样一句话后挂断了记者电话。
  而包工头耿某的态度与杨科长可谓如出一辙。“你不要跟我说,好吧?!”丢下这么一句话,耿某也当即挂断电话。

  当事人:
  赔偿不公平 但只能自认倒霉

  12月4日,记者与李某的女儿李女士取得了联系。李女士告诉记者,“昨天已经签协议了。医药费按发票上算,大概有五万多;工资还没算清,先给了一部分,算清后,再给另外一部分;赔偿就给一万八。这些钱他们会通过城建局给我们,应该就在这两天。”
  虽然事情已经解决,但李女士还是颇为无奈。“我爸爸后续治疗费用还要花上近万元;请律师的费用是3000元;另外还有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赔偿一万八,实在是不多。但即使是这点儿钱,他们给的也很不情愿。这太不公平,可是我们也只能自认倒霉了。”
  李女士告诉记者,其父亲李某在记者采访完不久,就离开工棚回家了。“工地上太冷了,我爸爸经常休息不好,有时候晚上停电,电热毯也没法开,所以就把爸爸接回家了。现在爸爸已经能够稍微活动一下,也能慢慢走了。”至于病历等材料,李女士称她已经将其交往建筑公司理赔。

  记者手记》》》》
  一起简单的工伤事故,拖了三个多月,才有了一个不算圆满的解决。究其原因,是工程层层转包和主管部门监管不力共同造成的结果。
  首先,灏阳社区的建设单位是阳店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是河南尚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公司将木工转包给了没有任何资质的个人,即包工头,包工头又招收临时的农民工进行施工。尽管违背相关法律法规,但鉴于施工利益最大化,这种层层转包的现象在我国建筑行业已成为施工顽疾,这暴露出的是我国工程监督的混乱,造成的后果是安全事故的频发。层层转包,层层克扣利润,增加了工程成本,以至于最后承接工程的包工头只能从施工成本中节省资金,或偷工减料,或招收没有资质的临时农民工……一个个豆腐渣工程、一起起安全事故也就此发生。
  再者,对于工地的施工单位,灵宝市城建局作为主管单位,居然反反复复数次才确认为河南尚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于建筑公司在当地施工是否需要到城建部门备案,灵宝城建局的回答竟然也是前后不一;对于是否与建筑公司签订建筑合同,阳店镇政府负责人称“没有”;安全事故发生后,距事发工地仅有几百米之遥的阳店镇政府对此事知之甚少,媒体介入后才开始协调处理;悲剧发生三个多月,受伤工人身体未愈却住在工棚月余,工人家属到处奔波,然而事情仍然未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一个没有建筑合同、未到当地建设部门备案、违法分包工程、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建筑公司,就这样堂而皇之地在政府眼前施工建设;而安全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借故延误对受伤工人的治疗、没有改善工地安全防护措施,却还能照常施工。不得不说,在这起工伤纠纷中,主管部门难辞其咎。
  虽然当事人家属让步,双方达成协议,但事情远没有结束。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针对建筑公司和工程存在的种种违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整改和处罚措施,严厉查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还当事人一个公道,给公众一个真相,这些问题依然亟待当地政府去解决。我们期待,当地政府部门会拿出态度,拿出措施,给公众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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