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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苏财富”新疆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89万余元
2016-05-30 17:14:35   来源:新疆网   评论:0 点击:

新疆网讯(记者刘青霞 通讯员吴新燕)投入越高,回报越高,18%的年息你动心了吗?昨日,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向媒体通报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金苏财富”新疆分公司董事长及部门负责人等六人被抓获。

据警方介绍,今年5月,警方在侦查中发现,“金苏财富”新疆分公司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超出公司注册经营范围经营,以从事民间借贷,通过业务员对外宣传,承诺支付年息18%的高额利息为诱饵,与投资人签订《出借方拟出借资金居间服务协议书》,收取投资人投资款后,对外放高利贷。该公司的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5月15日,民警将涉案的“金苏财富”新疆分公司董事长喻某、公司招商部经理、财务总监、招商一、二部经理及公司法人等六人抓获。调查发现,公司法人喻某某是喻某的侄子,并没有参与公司经营,而招商部总经理、财务总监都是喻某亲戚。

据警方介绍,38岁的喻某曾在阿克苏开过中介公司,去年2月28日,在首府注册成立了新疆XX金苏财富投资有限公司(“金苏财富”新疆分公司)。

嫌犯落网后,相继有31名受害人向警方报案,涉案金额达789万余元。受害人中投资最多的有100万元,最少的也有5万元。6月25日,警方通过一个月的努力,追回的被骗款全部发放给受害人。

警方提醒市民,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很可能血本无归。市民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抵制高利诱惑,如发现案情,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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